招标文件编号:2024ZJJS-LBXM(FWZB)-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
招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华东分公司(简称:招标人)对灵璧县堌子山-九顶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年产990万吨砂石骨料项目施工阶段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文件进行招标。现诚邀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璧县堌子山-九顶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年产990万吨砂石骨料项目
2、工程地点:安徽省灵璧县渔沟镇、朝阳镇
3、招标范围:对本项目对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土建、装修、强电、消防、通风、弱电智能化、给排水、门窗、保温、防水、真石漆等)工程的图形绘制、工程量提取及计算与工程量清单(含组价)的编制工作。并提交经招标人认可的成果文件
4、服务期限:招标人正式施工图纸具备后,35日历天内完成标的工作内容
5、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CECA/GC7-2012)标准
6 资金来源:业主拨付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在经营期限内。
2、具备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3A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须近三年至少具有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业绩3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每份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5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9:00-2024年5月6日17:00,通过网上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用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汇款,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汇款备注中应填写报名项目名称,收取标书费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
公司名称:
华东分公司
银行账户:3208 9999 1013 0023 88248
开户行:交通银行南京上元支行
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投标人应将付款回执扫描件及相关资质文件(如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等扫描件(加盖公章)发至招标人单位联系人邮箱 1163651896@qq.com。招标人收到付款回执扫描件及报名资料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邮箱内。
四、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前一天17:00前到账。
4.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单据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4.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5000)。
公司名称:
华东分公司
银行账户:3208 9999 1013 0023 88248
开户行:交通银行南京上元支行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空港经济开发区飞天大道69号1456室(江宁开发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须送达招标人指定的地址、联系人(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六、开标会议时间
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公告在
官网(www.ngecc.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东分公司
地址:
灵璧县堌子山-九顶山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1829573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