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编号:2020ZJJS-JZCG(JF)-22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
招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简称:招标人)贵州锦丰磺厂沟扩能(一期)风井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风井分包工程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及暂定工程量: 图纸范围内(包含盲井段风井掘砌工程、新增风井掘砌工程、措施回风井工程、管子斜道、采场回风井、充填管安装等工程)的全部风井项目的分包工程。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业主拨款、企业自筹。
4.工程建设地点为: 贵州省贞丰县沙坪镇烂泥沟村。
5.工期:计划总工期9个月。
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主要是风井工程施工的招标。
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需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三年有两项及以上已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企业市场行为规范、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不良行为记录;
(4)须有一定的资金实力,中标后投标人须办理意外伤害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5)有较强的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很好的配合总包方协调地方关系。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进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为资格后审中资格合格的单位,如资格后审时审查不通过,其投标人将视为不合格单位,按废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达到条件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4日期间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备注:贵州锦丰风井分包工程标书费,付款后投标人将付款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人单位联系人邮箱jzcg@ngecc.com。招标人收到付款凭证扫描件并确认后,将招标文件回复至投标人邮箱;
2.每份招标文件收成本费人民币伍佰圆(¥500元)整,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直接汇入招标人基本账户。
六.投标申请文件的递交
1.投标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中金建设贵州锦丰项目部总包部。
2.开标时间:同投标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招标人的开户行及账号如下:
公司名称:
银行账户:1100109390105966666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润德支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同时在
官方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雷航 张先生
电话:13720779844 01085147070-909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审计与风险管理部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