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9ZJJS-JZCG-XX-2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3#楼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已经我公司招标领导组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新乡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乡金穗大道与新飞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2.2工程规模:2#、3#楼为框剪结构(2#楼:商住楼,地上29层,地下2层。地上15791.824平方米,地下1117.84平方米,合计:16909.664平方米;3#楼:住宅楼,地上34层,地下2层。地上29255.49平方米,地下1702.86平方米,合计:30958.35平方米。)。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7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03月31日。
绝对工期:274日历天(周转料具租赁:暂定9个月;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暂定9个月)
2.4招标范围:金谷东方广场项目2#、3#楼土建工程施工招标。
2.4.1土建基础工程:2#、3#楼施工蓝图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土方配合清理、桩头截取、砂石褥垫层、基础砼、钢筋、砖胎模等;
2.4.2土建主体工程:2#、3#楼施工蓝图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钢筋、砼、模板、木方、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体系、脚手板等周转料具、零星料具及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
2.4.3土建二次结构:2#、3#楼施工蓝图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砌筑、抹灰、保温、楼地面、屋面及雨水管、排烟道、通风帽、预埋铁件及爬梯、散水、坡道、扶手、栏杆、植筋、砼浇筑、钢筋绑扎及支模;
2.4.4甲供材料:钢筋、砼、水泥砂浆、砌块、基础砂石、排烟道、通风帽、预留套管、铁件(不含模板铁件)、止水钢板、集水坑盖板、水沟盖板、钢筋套筒、挤塑聚苯乙烯板、外墙保温板、水泥珍珠岩、¢110UPVC管(管材)、¢50PVC冷凝管(管材)、岩棉板、扶手(主材)、栏杆(主材 )等;
2.4.5自购材料:除甲供材料以外其余2#、3#楼的材料全部自购(包括坡道和散水的3:7灰土等);
2.4.6机械:除塔吊、施工电梯甲供外其余2#、3#楼的设备均由中标单位承担(包括正负零以上地泵及布料机,不含正负零以下泵车);
2.4.7周转料具:模板、木方、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体系、脚手板、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周转料具及其零星料具。
2.4.8上述施工范围:不包含门窗、防水(基础底板、楼地面、墙面、屋面)、块料面层及踢脚线(水泥砂浆踢脚线除外)、石材墙面、外墙涂料和真石漆。
注:本次招标拟分为一个标段(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单位的施工进度对工作范围进行增减,中标人无条件接受),本工程确定由多家投标人参加投标,择优选定一家中标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
劳务分包(含中小型机具及辅材):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其营业范围内具有劳务经营范围);
周转料具(钢管、卡扣、支撑体系、模板、木方等):租赁单位营业执照范围内需包含周转料具租赁且为一般纳税人资格;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分包:具有脚手架施工资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出厂合格证、安拆人员的操作证书。
(3)具有年检合格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相关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纳税主体须为一般纳税人。
(5)在新乡市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很好的配合总包方协调地方关系。
(6)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垫资能力强优先考虑,中标后须缴纳保额不低于100万的意外伤害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7)近三年承建并完成同类型工程两个以上。
(8)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B类安全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类似工程的业绩证明。
(9)拟投标项目总包部应配置专职安全员、专职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以上人员均需持证上岗,并提供相关的业绩证明。
(10)企业三年内市场行为规范、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无不良行为记录。
(11)国企、大型民营企业、与中国黄金有过合作、有奖项的单位和项目经理优先考虑。
3.2 本次招标须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牵头单位为劳务单位;开标会时由牵头单位前来参加开标会并出具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文件由牵头单位制作;投标文件内需包含联合体各个单位的有效资质证明文件;联合体组成单位均需在投标文件中加盖公章。
3.3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及方式:
凡达到条件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25日8:00至2019年7月29日12:00期间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支付,备注:新乡项目2#、3#土建劳务施工标书款,付款后投标人应将付款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人单位联系人邮箱jzcg@ngecc.com。招标人收到付款凭证扫描件后,将招标文件回复至投标人邮箱内。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
4.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疑问均需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告知招标人并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人单位联系人。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通知所有投标人。
4.4招标人的开户行及账号:
公司名称:
银行账户:11001093901059666666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润德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址:
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6、开标时间
6.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新乡总包部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诚盈中心9号楼
邮 编:100012
联 系 人:赵先生、张先生、温女士
电 话:13088992929、010-85147070转9090、9088
电子邮件:jzcg@ngecc.com
网 址:http://www.ngecc.com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