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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锤!中十冶以案为鉴 乘胜追击

来源: 时间:2020-08-28

近日,从山西阳泉县城区人民法院传来好消息,苏某某私刻印章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经过一年多艰辛的努力,中十冶用法律武器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挽回了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更为在困难中始终不放弃维权的全体中十冶职工注入了一针强心剂,注入了与不法分子战斗到底的新能量。

苏某某一案是一起典型的劳务分包商私刻中十冶项目部印章,违规签订经济合同,未按合同付款,导致合同损失方先后将中十冶起诉至法院,给中十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违法案件,给公司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案件发生后,中十冶高度重视,主动出击,搜集证据,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经过反复与公安机关沟通并出示相关证据,公安机关依法予以立案并进行侦察,在掌握充分证据后于2019年6月依法对苏某某执行逮捕,经过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以伪造公司印章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合同违法行为五花八门、屡见不鲜,给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一些不法分子为谋取私利,暗地里采取各种违法违规手段进行合同诈骗、违规分包等,东窗事发后跑路走人,而公安机关对此类经济案件的调查取证困难,时间漫长,立案过程时间跨度大,使得一部分不法分子不能及时受到法律的制裁,受害方因无法找到当事人则将总包单位告上法庭。总包单位在诉讼方面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诉讼案件带来的经济损失也逐日增长。

损害中十冶权益的苏某某被绳之以法彰显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公平正义,产生了良好的启示作用,掐断了犯罪分子伸向国资的“黑手”,更加坚定了中十冶不遗余力向损害国企利益的不法分子追责追偿的信心,也必将乘胜追击,决不饶恕,与犯罪分子斗争到底,有力维护企业利益,依靠法律赢得最终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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