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榆林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地址:榆林市榆阳区三岔湾村,204省道以西,榆溪河以东,该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塔式起重机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
2.1 招标内容:塔式起重机租赁;总量(暂估)为1#、2#、3#塔式起重机租期为8个月,4#塔式起重机租期为10个月,其中1#、2#、4#塔式起重机规格型号为WA6018-8A型125t.m,3#塔式起重机规格型号为QTZ型125t.m。招标人经综合评标后,选取1名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经营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供应商(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财务要求:申请人近三年( 2021年~ 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如2023年的审计报告未出审计结果,申请人可提供 2020 年~ 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 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基本户银行资信证明);
信誉要求:申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拟用于本项目的负责人)。以上查询信息须提供加盖章公章的网页截图。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提供承诺书);
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运费)。
其他要求:
1)本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及方式: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9月14日下午17时00分前,持相关资质文件如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等(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到
榆林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部进行报名(可网络邮箱报名),标书费要求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支付(标书费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备注:中金建设2024ZJJS-YLSWEQ-SBZL1三污二期塔式起重机标书款,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投标人应将付款回执扫描件发至招标人单位联系人邮箱yulinsanwu@163.com。招标人收到付款回执扫描件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邮箱内。
4.2 招标文件每标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开 户 名:
西北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区神舟三路支行
银行帐号:3700 0219 0920 0080 485
4.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疑问均需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告知招标人并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人单位联系人。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通知所有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5.3 招标人地址:榆林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部。
6. 开标及评标时间
6.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开标地点:榆林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部
6.3 评标时间:开标后即进行评标。
7.发布
的媒介
本次
在
官网(网址:https://www.ngecc.com )发布。
8.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克安 电 话:18791918023
邮 箱: yulinsanw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