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编号:2023ZJJS-HDFGSZB(LBXM)-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
招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华东分公司(简称:招标人)对灵璧县堌子山-九顶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年产990万吨砂石骨料项目加工厂以外土石方专业分包工程进行招标。现诚邀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璧县堌子山-九顶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年产990万吨砂石骨料项目加工厂以外土石方专业分包工程
2.工程地点:安徽省灵璧县渔沟镇、朝阳镇
3.招标范围:加工厂以外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场地平整、机械破碎作业、基础土石方开挖及外运、回填(含边坡修理,弃土运距和弃土点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
4.绝对工期:场地平整、机械破碎作业(破碎挖机配置不低于4台650型,24小时作业配置)、基础土石方开挖及外运(含边坡修理)25日历天,土方回填按招标人通知时间进行;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5.工程质量等级:(1)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图纸要求;(2)边坡施工严格按照《建筑边坡技术规范》要求施工;(3)回填土中不得含有有机腐殖物及各类垃圾,与回填区域原土土质接近。
6.资金来源:业主拨付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在经营期限内。
2.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评审
符合资格要求的公司可参与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每份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5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00-2024年1月2日17:00,通过网上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用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汇款,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汇款备注中应填写报名项目名称。
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投标人应将付款回执扫描件及相关资质文件如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扫描件发至招标人单位联系人邮箱 517497077@qq.com 。招标人收到付款回执扫描件及报名资料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邮箱内。
接收招标文件费账户为
开户名:
华东分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南京上元支行
银行账号:3208 9999 1013 0023 88248
五、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前一天17:00前到账。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单据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万元 。
账户:
开户名:
华东分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南京上元支行
银行账号:3208 9999 1013 0023 88248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须送达招标人指定的地址、联系人(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七、开标会议时间
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东分公司
地址:中金建设灵璧县堌子山-九顶山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13502174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