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内蒙古太平2023-2025年爆破工程,该项目已审批,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情况为:
2.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露天开采,三年爆破工程量约为2239.72万m³,其中矿石1343.35万m³、岩石896.37万m³。工程内容:包括爆破设计、布孔、验孔、装药、填孔、联网、警戒、起爆和边坡预裂爆破及爆破后检查;大块解小施工及炮根处里、边坡预裂爆破及处理、高寒地区冬季施工的冻土爆破大块处理等涉及矿(岩)爆破作业全部工作。(本项目工程量为估算,具体以招标人下达的年度采剥计划为准)。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建设地点:内蒙古太平矿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新忽热苏木长山壕金矿)。
2.4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符合《金属露天矿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GB/T51360-2019)及国家和行业其他现行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2.5工期要求: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预估工期3年。
2.6因业务需要,
需在本项目所在地成立分公司。目前分公司注册事宜正在办理中,本次招标授权
矿业分公司为招标人。中标人需和
内蒙古乌拉特中旗分公司签订合同。
3.资质要求: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性爆破作业)。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4.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爆破工程师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作业类别: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B类及以上);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且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工资支付、社保缴纳关系存续时间超过1年以上。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每份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5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9:00-2023年1月18日17:00,通过网上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用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汇款,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汇款备注中应填写报名项目名称,收取标书费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
开户名: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慧忠里支行
银行账号:0110 0077 01
开户行号:301100000769
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投标人应将付款回执扫描件及相关资质文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等扫描件发至招标人单位联系人邮箱 jzcg@ngecc.com。招标人收到付款回执扫描件及报名资料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邮箱内。
10.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0.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前一天17:00前到账。
10.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单据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10.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开户名:
矿业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北路支行
银行账号:102488084120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2.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12.1联系人
招标人:
矿业分公司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新忽热苏木长山壕金矿
联系人: 孙绎尘
联系电话:1367132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