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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高新区河汇府项目工程

来源:中国黄金 时间:2017-09-01

 招标项目编号:2017ZJJS-YLXM-ZBGG-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榆林市振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①边坡支护专业分包、②桩基础专业工程分包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实力并有良好信誉的企业,前来提交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榆林市高新区河汇府项目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榆林市高新区沙河口村。
2.3工程规模:
2.3.1、B地块为住宅用地,位于长城南路延伸段, 4栋住宅均为高层,1#、2#地上28层,地下三层;3#、4#地上27层,地下三层。总建筑面积11.94万m2,地上建筑面积8.34万平米,地下建筑面积3.6万m2。
2.3.2、C地块位为住宅用地,位于长城南路延伸段,总建筑面积5.86万m2,地上建筑面积4.18万平米,地下建筑面积1.68万m2。
2.4、招标范围:
1、B地块①边坡支护专业分包、②桩基础专业工程分包
2、C地块①边坡支护专业分包、②桩基础专业工程分包
本次招标具体内容及工程量以招标人发出的任务清单为准。
2.5工期:见招标文件。
2.6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资金来源:业主拨付。
三.对投标人的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机构,有效的营业执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企业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已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中各专业工程的要求。
3.3 投标人应具备较强的内外部协调能力;
3.4纳税主体须为一般纳税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优先考虑国企或大型民营企业,以及参与过中金建设项目、且口碑良好的施工单位。
3.7潜在投标单位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应提交:
《公司股东及领导班子成员情况表》
《公司股东及领导班子与中国黄金集团(含下属单位)范围内各级管理人员无直系亲属关系承诺书》
3.8省外单位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到企业及项目经理基本信息
3.9近三年完成类似工程两个及以上业绩
四.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9月 1日至 9月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前来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4.2申请人可同时对B地块两个专业分包工程、C地块两个专业分包工程进行报名,但最终同一个申请人只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地块的其中一项专业分包工程。
4.3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文件发放
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另行通知资格预审合格单位。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在 官方网站发布,公示期为9月1日至9月5日,五天。
八、重要说明
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携带由投标企业所在地或建设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复印件无效,否则,取消投标资格,该告知函有效期两个月,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可重复使用。投标企业办理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内容中,显示企业自身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犯罪记录,将取消投标资格。
2、潜在投标单位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应提交:《公司股东及领导班子成员情况表》,《公司股东及领导班子与中国黄金集团(含下属单位)范围内各级管理人员无直系亲属关系承诺书》,未提交的投标单位一律视为不合格单位。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榆林市高新区阳光城1号办公楼12层中金建设榆林项目总包部
联系人:吕哲
电 话:1335922322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企业运营部(审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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