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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分公司乌山采剥工程铲装运输及辅助劳务分包

来源: 时间:2024-07-26

招标文件编号: 2024ZJJK-WSCB-LWFB-12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 招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矿业分公司(简称:招标人)乌山采剥工程铲装运输及辅助劳务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劳务作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工程所在地位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

2.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露天矿山作业。本次招标作业区域内矿岩铲装运输及辅助工程劳务作业,实际工程量以发包人生产作业计划为准,预估工程量162.4万m³,预估工期6个月。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筹。

4.工程建设地点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

5.工期:6个月。

6.工程质量要求: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符合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工程必须全部以国家现行的《冶金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非煤矿山安全技术规程》、《冶金工程测量规范》、《岩金矿山地质与测量工作条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非煤露天矿边坡工程技术规范》、《爆破安全规程》以及《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采剥工程监督验收管理办法》、《外委采剥工程生产管理考核细则》等为标准进行工程质量管理。以及施工图纸、技术指令为依据和国家和行业其他现行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对投标人的要求

本次招标是劳务作业的招标。

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企业应具有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在满洲里市有较强的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很好的配合协调各方关系;

(4)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5)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6)能够开具正规合格的3%增值税专用发票;

(7)公告发布:本次 在 官网发布。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凡达到条件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将本公告约定的投标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等资料及投标人报名表扫描件(PDF)加盖公章发送至 kygs@ngecc.com进行资格审核,电子邮件标题以“投标人公司名称+乌山采剥工程铲装运输及辅助劳务分包+报名资料”的格式书写(未按格式书写的恕不予接收)。 

投标人报名表(盖章扫描PDF版)含: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税号、投标单位地址、投标单位邮寄地址、报名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行政座机、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其Word版一并发送邮箱。

审核通过后相关负责人会将汇款账户信息发送至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邮箱内,标书费要求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支付,备注: 矿业分公司乌山采剥工程铲装运输及辅助劳务分包标书款,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投标人应将付款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人单位联系人邮箱 kygs@ngecc.com。

招标人收到付款凭证扫描件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邮箱内。

2.文件费用:每份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 500 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 9:00-2024年8月2日 17:00,通过网上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需用投标人单位账户汇款,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汇款备注中应填写报名项目名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7日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至 矿业分公司内蒙古矿业项目部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8月7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 矿业分公司内蒙古矿业项目部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公告在 官网(www.ngec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不予承担责任。

八、其他

开户名: 矿业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北路支行

银行账号:102488084120

开户行号:104791003366

九、监督部门

相关监督部门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矿业分公司

地    址: 内蒙古矿业项目部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3558982087

电子邮件:kygs@ngec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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