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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金谷东方广场项目钢板采购

来源: 中国黄金 时间: 2019-06-05

招标编号:2019ZJJS-JZCG(XX)-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乡金谷东方广场项目,招标人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本项目位于新乡金穗大道与新飞大道交叉口东南角,建筑总建筑面积为86053.004平方米,其中2#3#楼为框剪结构、4#楼为钢结构装配式结构。2#楼:商住楼,地上29层,地下2层。地上面积为15791.824平方米,地下面积为1117.84平方米,合计:16909.664平方米;3#楼:住宅楼,地上34层,地下2层。地上面积为29255.49平方米,地下面积为1702.86平方米,合计:30958.35平方米;4#楼:商住楼,地上34层,地下2层。地上面积为36135.31平方米,地下面积为2049.68平方米,合计38184.99平方米。
2.2招标内容:板材、型材;本次钢板招标一个包件,总量(暂估)为295.76 吨,选取1名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供应商(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或代理商(供应商)供应的物资的厂家,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算器具和检验手段。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产品标准的技术条件要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财务能力要求: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需获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生产商或代理商所代理的材料具有近两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供货业绩要求:近3年内生产商或代理商(供应商)代理的产品具有被大中型建设项目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运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生产商与其代理商可同时参与投标,生产商可授予多家代理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及方式: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9年6月5日 9 时至6月9日17时前,将相关资质文件如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jzcg@ngecc.com 进行资格审核【同时注明联系人的联系电话】,电子邮件主题以“投标人公司名称+新乡金谷钢板、型材+报名资料”的格式书写(未按格式书写的恕不予接收)。
审核通过后相关负责人会将汇款账户信息发送至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邮箱内,标书费要求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支付,备注:新乡金谷项目钢板标书款,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投标人应将付款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人单位联系人邮箱jzcg@ngecc.com。
招标人收到付款凭证扫描件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邮箱内。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疑问均需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告知招标人并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人单位联系人。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通知所有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通过电子投标系统上传)。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将予以拒绝。
6. 开标时间
6.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 204会议室。
7.发布 的媒介
本次 在 官网(网址:http://www.ngecc.com )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诚盈中心9号楼
邮 编 : 100012
联系人电话: 010-85147070(转9088/9090)
电子邮件:jzcg@ngecc.com
网 址:http://www.ngec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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