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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谷东方广场项目2#、3#、4#楼及地下车库 防水工程施工

来源: 中国黄金 时间: 2019-06-28

编号:2019ZJJS-JGDF-SGZB-0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3#、4#楼及地下车库防水工程施工招标,已经我公司招标领导组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新乡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乡金穗大道与新飞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2.2工程规模:金谷东方广场项目2#、3#、4#楼及地下车库,其中2#、3#楼为框剪结构,4#楼为钢结构装配式结构。(2#楼:商住楼,地上29层,地下2层。地上15791.824平方米,地下1117.84平方米,合计:16909.664平方米;3#楼:住宅楼,地上34层,地下2层。地上29255.49平方米,地下1702.86平方米,合计:30958.35平方米;4#楼:商住楼,地上34层,地下2层。地上36135.31平方米,地下2049.68平方米,合计:38184.99平方米;及地下车库(地下两层,22010.93㎡)。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07月15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0年10月30日。
绝对工期:473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金谷东方广场项目2#、3#、4#楼及地下车库施工蓝图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屋面卷材防水;室内卫生间、洗衣机阳台、地面涂膜防水;室内卫生间、洗衣机阳台墙面涂膜防水;地下室外墙面;基础底面;车库顶板;车库地板;锚杆(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具有年检合格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相关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纳税主体须为一般纳税人。
(5)在新乡市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很好的配合总包方协调地方关系。
(6)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垫资能力强优先考虑,中标后须缴纳保额不低于100万的意外伤害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7)近三年承建并完成同类型工程两个以上。
(8)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B类安全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类似工程的业绩证明。
(9)拟投标项目总包部应配置专职安全员、专职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以上人员均需持证上岗,并提供相关的业绩证明。
(10)企业三年内市场行为规范、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无不良行为记录。
(11)国企、大型民营企业、与中国黄金有过合作、有奖项的单位和项目经理优先考虑。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其他要求: /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发出时间
请投标人于2019年06月28日上午07:30至2019年07月02日下午18:30,在 金谷东方广场项目总包部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日期2019年07月04日上午07:30至:10:30(北京时间)。
6.2 资格预审递交格式:电子版(PDF)加盖公章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6.3逾期发送的或者未发送指定邮箱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接到资格预审通过通知的单位为有效投标单位,可参加后续的开标会。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请投标人于2019年07月05日上午07:30至2019年07月05日下午18:30,在 金谷东方广场项目总包部领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07月10日上午09:30。地点为 金谷东方广场项目总包部 。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招标人):
地 址:新乡金穗大道与新飞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联 系 人:赵昆山
电 话:130 8899 2929
邮 箱:408030071@qq.com

2019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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