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9ZJJS-JGDF-SGZB-0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3#楼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已经我公司招标领导组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新乡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乡金穗大道与新飞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2.2工程规模:2#、3#楼为框剪结构(2#楼:商住楼,地上29层,地下2层。地上15791.824平方米,地下1117.84平方米,合计:16909.664平方米;3#楼:住宅楼,地上34层,地下2层。地上29255.49平方米,地下1702.86平方米,合计:30958.35平方米。)。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8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05月31日;
绝对工期:29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金谷东方广场项目2#、3#楼安装工程施工招标。
2.4.1电气工程:施工蓝图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灯具、开关、插座、配电箱、配管、配线、电缆、桥架及支架、防雷接地、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等;
除以下材料:配管、接线盒、电缆头、防火堵洞、避雷网、避雷引线、接地母线等辅材,其余主材和设备全部甲供;
2.4.2弱电工程:施工蓝图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接线箱、桥架及支架、配管、防火堵洞、接线盒、配管;
除以下材料:配管、接线盒、防火堵洞等辅材,其余主材和设备全部甲供。
2.4.3给排水工程:施工蓝图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套管、阀门、打洞、管道支架、给排水管、水表、地漏、集水坑内排水泵安装等(冷热水管线敷设至卫生间第一个阀门处);
除以下材料:套管、打洞、补洞、管道支架、刷油防腐、地漏、所有管件(管件材质品牌与管材一致),其余主材和设备全部甲供;
2.4.4采暖工程:施工蓝图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套管、阀门、补偿器、集水器、采暖管、管道支架、打洞等;
除以下材料:套管、打洞、补洞、管道支架、刷油防腐、铝箔保护、所有管件(管件材质品牌与管材一致)等,其余主材和设备全部甲供。
2.4.5以上工程的施工范围:建筑外边线外放1.5m;通风及消防工程控制柜以外,连接通风及消防设备的配线、配管均由通风及消防工程中标单位施工。
2.4.6机械:除塔吊、施工电梯甲供外其余2#、3#楼的设备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注:本次招标拟分为一个标段(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单位的施工进度对工作范围进行增减,中标人无条件接受),本工程确定由多家投标人参加投标,择优选定一家中标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
劳务分包(含中小型机具及辅材):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3)具有年检合格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相关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纳税主体须为一般纳税人。
(5)在新乡市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很好的配合总包方协调地方关系。
(6)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垫资能力强优先考虑,中标后须缴纳保额不低于100万的意外伤害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7)近三年承建并完成同类型工程两个以上。
(8)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B类安全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类似工程的业绩证明。
(9)拟投标项目总包部应配置专职安全员、专职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以上人员均需持证上岗,并提供相关的业绩证明。
(10)企业三年内市场行为规范、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无不良行为记录。
(11)国企、大型民营企业、与中国黄金有过合作、有奖项的单位和项目经理优先考虑。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其他要求: /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发出时间
请投标人于2019年07月26日上午9时至2019年07月30日下午18时,在金谷东方广场项目总包部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日期2019年08月1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北京时间)。
6.2 资格预审递交格式:电子版(PDF)加盖公章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6.3逾期发送的或者未发送指定邮箱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接到资格预审通过通知的单位为有效投标单位,可参加后续的开标会。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19年08月02日上午9时至2019年08月02日下午18时,在金谷东方广场项目总包部购买招标文件(资格预审合格)。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8月07日10时00分。地点为:金谷东方广场项目总包部。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招标人):
地 址:新乡金穗大道与新飞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联 系 人:赵昆山
电 话:130 8899 2929
邮 箱:408030071@qq.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企业运营部
2019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