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谷东方广场项目 2#、3#楼免拆复合保温模板采购招
来源:中国黄金
时间:2019-09-04
编号:2019ZJJS-JGDF-CLCG-0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3#楼免拆复合保温模板采购招标,已经我公司招标领导组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新乡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乡金穗大道与新飞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2.2工程规模:2#商住楼:地上29层,地下2层;地上15791.82㎡,地下1117.84㎡,合计:16909.66㎡、3#住宅楼:地上34层,地下2层;地上29255.49㎡,地下1702.86㎡,合计:30958.35㎡。
2.3计划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进场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金谷东方广场项目2#、3#楼免拆复合保温模板采购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供应商(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包含:保温板生产或销售)、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所供应产品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及检验手段;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地方、行业颁布的产品标准的技术条件要求(例如:DBJ41/T146-2017《免拆复合保温模板应用技术规程》);供应商(代理商)所代理的材料具有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材料、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供货业绩要求:近3年内供应商(代理商)代理的产品具有被大中型建设项目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生产商可授予多家代理商参与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发出时间
请投标人于2019年09月04日上午08:30至2019年09月08日下午18:30,在
金谷东方广场项目总包部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日期2019年09月10日上午08:30至10:30(北京时间)。
6.2 资格预审递交格式:电子版(PDF)加盖公章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6.3逾期发送的或者未发送指定邮箱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接到资格预审通过通知的单位为有效投标单位,可参加后续的开标会。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19年09月11日上午08:30至2019年09月11日下午18:30,在
金谷东方广场项目总包部领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09月18日上午10:00。
地点为
金谷东方广场项目总包部。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招标人):
地 址:新乡金穗大道与新飞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联 系 人:赵昆山
电 话:130 8899 2929
邮 箱:408030071@qq.com
2019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