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春和景明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一期桩基础工程,项目业主为寿县寿州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现已经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桩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 招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本招标项目春和景明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一期桩基础工程施工招标,已经我公司招标领导组批准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招标人: 华东分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文件编号:2023ZJJS-CHJM-ZYZB-01号 。
2.2 招标范围:按甲方提供的桩基础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其它有关规定的内容施工等,详见招标文件。
2.3 工程建设地点及概况为:
本项目寿县城南新区隐贤路南侧,通淝路东侧,安丰路北侧,众兴路西侧。项目占地面积约87840.2m2。本次招标为桩基工程。目前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现场水、电、路已开通,能够满足施工需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3.3企业应具有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
3.4纳税主体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应提供类似工程的业绩证明;
3.7项目部有专职的工程师、安全员、造价员、施工员,以上人员均需持证上岗;
3.8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3.9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未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及安全问题,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6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分,下午14 :30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采用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支付,备注:春和景明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工程一期桩基工程标书费。付款后投标人应将付款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人单位联系人邮箱chjm2023_01@163.com。招标人收到付款凭证扫描件后,将招标文件回复至投标人邮箱内。
4.2 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疑问均需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告知招标人并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人单位联系人。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通知所有投标人。
招标人的开户行及账号如下:
公司名称: 华东分公司
银行账户: 3208 9999 1013 0023 88248
开户行:交通银行南京上元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方式
此公告在 官网(www.ngecc.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不予承担责任。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相关监督部门。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东分公司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尚书苑7号楼2单元905室
联系人:王龙 电 话:18949680295
招标人收到付款凭证扫描件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邮箱内。